台灣好新聞報 發表於 2012/08/10 14:21
記者范文濱╱桃園報導
針對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後,各鄉鎮市所關心的累計剩餘運用方式及回饋金保留等問題,桃園縣長吳志揚9日在縣政會議中表示,各鄉鎮市有累計剩餘可採專款專用方式,回饋金部分則一定會保留,並回歸到回饋金原來運用範圍。
桃園縣政府積極爭取升格為直轄市,並於日前特別至各鄉鎮市舉辦13場桃園縣改制說明會,針對說明會中各鄉鎮市所共同關心的問題,桃園縣政府主計處、財政局及社會局今天特別針對各鄉鎮市的累計剩餘運用、債務及公有財產之管理、福利整併等問題在縣政會議中作專題報告。
主計處簡報中表示,各鄉鎮市的累計剩餘,為配合公共建設需要而須移用時,在符合預算及會計之相關法令規定範圍內,縣府可予以同意,同時也建議採專款專用保留原地方建設使用,至於地方回饋金部分,改制後縣府可同意保留並供原地方使用。
財政局表示,在債務管理方面,改制後鄉鎮市將併改設為區,原公所相關預算、債務等由市政府承接;公有財產管理部分,也將由直轄市所有。
社會局表示,福利整合原則包括統籌分配社會資源,避免鄉鎮市落差、制定各項社會福利申請流程SOP、從兒童到老人等6項依項整合推動、運用回饋金興辦的福利措施將予保留等,遵守3「不」1「沒有」,即「不增辦」、「不加碼」、「不浮濫」及「沒有特殊專案」。
縣長表示,各鄉鎮市累計剩餘只要在法令許可範圍內,將予以同意,以加速各項公共建設的推動,並同意採專款專用保留地方建設用;回饋金部分一定會保留,有些回饋金範圍並非以鄉鎮市為單位而是以村里,縣府將尊重原區域原則,回歸到回饋金原來使用範圍。
吳縣長並指出,目前有些鄉鎮市的福利是由特種回饋金支應,改制後,若是全桃園市所做的,就沒有理由某區以回饋金支應,其他由市庫支應,以後統合所有項目及補助標準後,若是全桃園市民都有的福利,將來某區有特別回饋金,才思考將回饋金用在哪個項目,是就某項加碼或辦一些沒有的項目,因此回饋金是運用在特別的及加碼上,而非運用在基本開銷上。
桃園縣府多次舉辦升格改制說明會,尋求支持 (圖/7月中舉辦的中壢說明會 取自桃園縣府網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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